后来,我去旅行,站在青海湖畔,我告诉自己,把那个不爱你的人丢掉,再爱也不回头了。3个月后,我笑着和身边的朋友说:我早就忘记了。以致我自己都相信我已经放下了。那时正好赶上我的生日,好姐妹们闹着要给我庆生。吃完饭,我们一起去KTV唱歌,在歌单上,我一口气点了好几首歌,点完才发现,这些歌都是前任最喜欢唱的。在她们怜悯的眼神里,我仿佛看到了自己不堪的模样:你看你,还在逞强。原来,我努力筑起的所有保护壳,在一首歌的面前瞬间土崩瓦解。过了半年、一年、两年,我们以为已经习惯了朝九晚五的生活,已经拥有了新的能力去遇见和爱,却又会因为一首歌,一件白色的衬衫,想起过去一段时间里的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