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BBC剧《她说:女性人生瞬间》里有一集,就是讲婚内强奸的。在当时的英国,婚内强奸是合法的。女主多次被丈夫强奸。女主觉得,在嫁人后,她的丈夫就有了得到她身体和灵魂的权利。她失去了身体自主权。她想,我宁愿被陌生人施暴,也不想被一个曾经我爱过的男人在自家床上伤害。她只能自我催眠,丈夫是一头猪。你怎么能指望一头猪尊重你?只有这样自我欺骗,她才能在麻木中继续生活下去。1992年,英国改了法律,规定婚内强奸也是犯罪。但女主不想要起诉自己的丈夫,因为她不想成为强奸犯受害者。人们会说,丈夫怎么可能强奸妻子呢?她害怕被舆论二次伤害,被人质疑、谩骂、侮辱。我当时看这一集时,最初震惊于英国直到1992年才规定,丈夫可以成为婚内强奸罪的主体。然后我想起,直到现在,我国法律在婚内强奸这块的规定还是空白。我感到脸火辣辣的痛,我知道该哭,但另一个我,又觉得这一切太可笑。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我不想进入婚姻,也因为我意识到,我国对婚姻的法律规定,对我在婚内的身体权利、性权利的保护力度是不够的。一句“家务事,警察不管”就可以遮盖掉多少婚内受害者的哭诉。